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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尚美之声”校园好声音大赛的通知

发布人:日期:2021年01月12日 19:29浏览数: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立德树人、传承红色基因、激扬青春力量,进一步推进我校以美育人、以文化人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经研究决定举办“尚美之声”校园好声音大赛,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及主题

大赛名称:湖南师范大学“尚美之声”校园好声音大赛

——暨湖南省第四届“校园好声音大赛”学校选拔赛

大赛主题:承师范传统,亮红色基因。

二、参赛要求

1.内容要求:曲目作品形式不限、题材不限,主题应积极向上、健康阳光,能体现当代大学生的青春风貌、创新精神、向上力量,能体现青年一代对红色基因的传承。鼓励对经典曲目进行创新改编或创新演绎,鼓励原创歌曲,鼓励红色主题歌曲、民歌、青春力量歌曲,鼓励在作品中融入校歌、校训等元素。在节目评选时,评审将酌情对原创、改编作品给予加分。

2.作品报送:2021年12月23日前,每学院至少选送2首(音乐学院不少于5首)作品至组委会办公室,其中1首个人曲目、1首团体曲目。个人曲目为个人独唱,团体曲目则由全队人员共同参与完成;每首歌曲时长2-5分钟,歌曲描述100个字以内;曲目格式要求为音频MP3、音频WAV、视频MP4,单曲音频文件限30M以内,单曲视频文件应为高清(限3G以内)。参赛作品须录制成音频或视频MV(以视频形式报名的作品将优先进行推送展播)存储至U盘中报送,同时各学院学工办负责统一提交师大校园好声音相关报名信息表,独唱者照片1张,团队合照1张,并将上述资料电子版发送至组委会办公室指定邮箱176798592@qq.com。

3.特别要求:各学院要对作品及音视频内容严把政治关,确保导向正确、质量精良,内容形式适合校园人群。如承诺为“原创曲目”,应杜绝剽窃、抄袭,参赛者应对作品版权负责,如因此产生法律纠纷,自行承担。所有提交的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单位有使用权和传播权。

三、评选安排

1.学院评选及作品报送(2020年12月1日-23日)。各学院学工办按照通知广泛宣传活动内容,发动学生积极参与,组织学院内部评选,并及时报送作品。2020年12月23日统一将学院参赛汇总表(附件1)、参赛节目信息表(附件2、附件3)、音乐作品、演出者照片(个人赛照片1张,团队合照1张),汇总光盘或U盘提交至校美育发展与研究中心。每个作品及其相关信息,单独设置成一个文件夹,以学院+个人赛/团体赛+节目名命名,文件夹内相关附件材料,与文件夹命名保持一致。如:文件夹名为:音乐学院个人赛我和我的祖国,其参赛音频命名即为音乐学院个人赛我和我的祖国音频;参赛者照片命名即为音乐学院个人赛我和我的祖国参赛者照片;参赛节目信息表命名即为音乐学院个人赛我和我的祖国节目信息表。

2.学校评选及决赛展演(2020年12月24日-12月28日)。由学生工作部(处)、美育发展与研究中心、校团委组织专家根据所提交的作品进行评选。

评选奖项设置如下:

团体赛项目,一等奖1项,奖金1000元;二等奖2项,奖金400元;三等奖3项,奖金200元。

个人赛项目,一等奖1项,奖金500元;二等奖2项,奖金200元;三等奖3项,奖金100元。

对一等奖获作品进行专业指导,并推荐参加湖南省比赛。所有获奖节目均发放获奖证书及相应奖金,并择机进行校园展演(通知另行发布),优秀作品在星网、青年传媒及其他团学公众号进行展播。

联系人:美育中心胡碧瑜老师 18569537688

附件:

1.学院参赛汇总表(Excel附件)

2.参赛节目信息表(个人赛报名信息)

3.参赛节目信息表(团体赛报名信息)

上一条:关于公布湖南师范大学“尚美之声”校园好声音大赛获奖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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